·
雪隆华校董联会对于李典和在记者会上,狂妄指责董总、教总和独大(三机构),並点名董总应由戴良业、方天兴或李典和自己当主席,雪隆华校董联会认为,李典和对团体运作毫无基本常识,也没有民主素养。社团的选举和运作,豈可如私人公司般,任由李典和个人隨意指指点点。
雪隆华校董联会认为李典和在新院和三机构的纠纷中,本是扮演协调者的角色,但现在突然改变成为攻击三机构的“重炮手”,是严重的角色错乱和自我贬低。
李典和作为华社的领袖,两次召开记者会上,在众人面前彰显其不讲理的作风,包括使用许多攻击性的言词,嚣张而狂妄。他的自圆其说,华社都看在眼里,心知肚明,自有评断,希望他自重。
雪隆华校董联会认为,有关涉及新纪元大学学院(新院)起诉董总和独大的兩起官司,新院都败诉,须赔偿予董总和独大。这在在说明新院作为租赁者,指责董总侵占新院土地,是亳无根据和理由,是时候回到协商桌上,解决纠纷。
雪隆华校董联会支持三机构的立场,应该以“讲事实,摆道理”的态度来面对纠纷和寻求解决方案,力行平和地解决问题,而不是将问题愈搞愈复杂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