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雪隆华校董联会促请教育部撤销关于收回大同华小租用校地的通令,允许大同华小继续保有该地段作为教育发展用途。
大同华小因校地窄小而于多年前向教育部申请使用校前一片2.607英亩的学校保留地,获得教育部在两年前批推,于是筹款70万令吉,将这片沼泽地帶建设为运动场及停车场,同时开辟一条主要出入口通道,疏通校门口上学及放学时段交通阻塞情况。
可是教育部最近突然发出一纸公函强行收回有关地段,并且限令3天内清空交回,作为兴建一所新国民中学的用途,导致该校无所适从,被迫发起签名请愿运动以保卫校园完整。
本会强烈要求教育部尊重两年前发给大同华小的租地契约,不应该突然单方面强行收回,并期望教育部副部长拿督张盛闻介入协助爭取,让大同华小继续使用有关土地及设备,避免学生课业活动及出入安全受到影响。
我们认为大同华小附近一帶地区人口密集,交通拥挤,兴建新的学校尤其中学校府必将导致恶劣情况加剧,当局最好另觅更适合地点兴建国中,对地理环境及空间利用作好周全策划准备。
更何况,政府学校规划指南规定,一所小学校地面积应有5至10英亩, 可见2.607英亩是肯定不适合用来兴建一所中学,对要建立新的国中也不利,二亩多的土地,学生活动空间受限无比,学校许多活动如运动会也难以进行,因此我们认为,勉强在一个不适当的地方兴建一所不完整的中学,将造成大同华小与建议中的新国中〝双输〞的局面,教育部不如将有关地段永久保留给大同华小,另寻土地予新的国中。
本会认为政府不应选择〝双输〞的方案,应创〝双赢〞的局面。